一向低调的人,二五八万的扯了自己的衣服,随便一丢,只留了一件适合今日的场子的着装,一屁股坐在了顾之墨边上,一举一动十分猖狂。
刚被当做胜利的果实抢过来的人,从善如流的伸出了胳膊搂住了他整整齐齐排列着腹肌的腰,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低语:“她们要是真不让开,你会真大姑娘们吗?”
“当然不会,至多拎出去,我口头上吓唬吓唬怎么了?”
陈飞一口闷了他勾在手指头上喝了小半杯的鸡尾酒,同样小声说。
他复制了顾之墨那带着暧昧的笑的表情,在外人看,像极了两个人在耳鬓厮磨的调情。
要不是脖子上鼓起了一点青筋,差点连顾之墨都让他骗过了。
喧闹的鼓点变了节奏,架在不远处的露台那边换了曲子。
可见是的这群子“不务正业”的富二代是浪到了什么程度,哪怕是这样胡天胡地的乱玩,竟也请了乐队过来。
陈飞之前被顾之墨气的够呛,哪有闲心管他这个,熟悉的旋律流淌出来,是一首实在有年头的英文歌,让人本能的往那边瞟了一眼。
主场抱着吉他坐在高椅子上,把曲子长的缠绵又诱人,动听的嗓音,愣是把这喧闹的充满肉·欲的环境中,唱出了几分深情。
仿佛这些年不是来这疯玩猎艳,而是来偶遇自己命中注定的爱情。
原本那把嗓子已经够诱人的了,目光望过去,又跌进那张世间少有的脸上,难以自拔。
主唱不是符合绝大多数审美的浓眉大眼,却让所有人又把自己对美的相像的标尺中裂出一道裂痕来。
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套在他身上,一双眼睛奇佳,像星辰,像月光,嵌在不染纤尘的巴掌脸上,明明那般夺目,从里面投射出的目光确实柔和的。
硬要说的话,他身上大概有种古典美,又区别于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的传统审美,而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