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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粗鄙野人A和高贵王子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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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粗鄙不堪的野人alpha.

他从小生活在乡下,长到三岁时不幸被狼群叼走,父母亲人和一众村民都以为小孩子绝对活不成了,那么小的娃娃怎么可能对抗得了狼群,最后的结局逃不了被狼群撕咬着吞入腹中。

却不成想小孩子不仅没死,还一直被狼群养大,十七岁时暴露了痕迹,被一群上流社会在新闻中偶然发现了他极高的腺体等级和绝顶优异的信息素。

比野兽鬼神更可怕的永远是人心,他们杀掉狼群,把alpha抓回了基地。

要用于实验和改造。

Alpha亲眼看见狼群死在他们手里,不可能放过这帮人类,他拼命撕咬追逐那帮穿着白大褂的科学家,只为了给自己的伙伴报仇。

科学家们为了防止他反抗,在他脑袋里插入芯片,篡改了alpha的记忆,让他以为自己是个被父母抛弃的孤儿,科学家们则是把他养大的恩人。

没有人教他礼仪,他们也不准alpha去见识正常的世界和接受教育,久而久之自然养成了他粗鄙狂野的性格和极其可怕的战斗力。

科学家觊觎他的腺体,上流人士争抢他的战斗力,他从离开狼群开始再也没有了作为一个人应有的自由和尊严,甚至连思想和记忆都要受人类操控。

上流人士把他圈养成人形杀器,科学家们帮他当成可以被为所欲为的实验体,王公贵族们则嗤他为最低等级的下贱努隶。

然而就是这样的野人alpha却在一次宴会上一眼就相中了谪仙般清冷的不容人玷污的王子O。

一个这辈子都不该和他有任何交集、甚至多看他一眼的优质omega.

野人alpha自然不会附庸风雅温柔小意,他连最基本的素质都缺乏,他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的认知都来自于带他长大的狼群,以及科学家们灌输给他的歪曲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狼是凶蛮却深情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