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阳的炙烤下, 大地仿佛就要融化了一样,中午时间尤其的热。
几个男人慢悠悠地走在河道边上,似乎根本不害怕里面的吃人的怪鱼,当然如果仔细看的话,这段河道里根本没有怪鱼的踪影。
今天是搬家的大日子, 戈和几个同伴扛着木桌往新修的房子走去,这些就是他们最后一批要带到新家的东西。
林霄见戈带着人回来,他不经意随口地问道:“东西都拿上回来了?”
“都拿了!”戈嘿嘿一笑, 挠挠头补充道,“我们几个除了一身兽皮衣服啥也没有。”
他们几个浪人一穷二白, 啥也没有,就连身上穿的兽皮衣服都是这段时间才做的新的, 之前穿的兽皮衣服早就坏的不能再坏了, 此时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和林霄的样式一样。
几人在林霄的要求下将衣服做成了短袖, 短裤的样式穿在身上,林霄的要求很简单的, 衣服你可以不穿,但是裤子必须穿, 绝对不准耍流氓遛·鸟, 因为实在是辣眼睛, 堪比魔法伤害!
他们新修的房子简单粗暴的修成连排的平房, 林霄的房间是最右边的一间,前后通风,采光不错, 而他的隔壁就是雷和烈他们。
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将桌子从房间里搬出来,放在草棚下面,然后各自端上自己的椅子,坐到桌子上就开吃。
“我们刚搬过来,这附近的猛兽还比较多,”林霄吃着东西,突然沉声道,“这段时间不要去捕鱼吃。
“雷你这段时间就在我们住的这块地方附近狩猎,肉食猛兽直接驱赶走,吃草的动物不用管它们。”
雷点点头,“好。”
雷虽然觉得不能吃鱼有那么一点遗憾,不过林霄说得并没有错,他们刚刚搬过来,这附近有猛兽留下痕迹,如果不杀掉那些猛兽,他们住在这里也不方便。
“等会我们去这周围转转,找一些野果、野菜搭配着肉吃,只吃肉也不行。”林霄想了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