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后,林子言拉着李轻鸿要去给屋后的菜地浇水,林瑜就带着秦瑄来到临时书房。
说是临时书房,其实就是秦瑄原来睡过的那间屋子,林瑜把杂物收拾了一下,摆了一张木桌,打算给林子言启蒙用的。
林瑜把人按在桌前,拿出笔墨纸砚,这是原身留下来最值钱的东西了,他不会用,毛笔字他小时候练过,不过后来更常用的还是钢笔,这里的字也偏向繁体,光是认就有点费劲,写起来更是糊作一团,什么也分不清。
林瑜把纸笔摆在秦瑄面前,“看你像个读过书的人,会写字吧,帮我写份状纸。”
说是帮忙,可林瑜语气淡然,一脸的理直气壮,一点也不像是在求人,倒像是理所应当。
林瑜确实是这么认为的,已经吃了他的饭,帮他干活也是应该的。
秦瑄倒也没在意林瑜不客气的态度,点点头,“我确实读过几年书,会写字,写状纸也可,我想知道为何要写状纸?”
秦瑄有些好奇,他刚走了两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他虽然身居高位,但也不是说一点也不理解普通百姓的想法,若非特殊情况,老百姓恐怕一辈子也不想进衙门一次,更别说要写状纸了。
百姓只要手持状纸,敲鼓鸣冤,就必须要升堂,但为了防止百姓无故鸣冤扰乱公堂,申冤的人告状之前是要打板子的,虽然板子打的不多,只是用来警示,但打完也免不了在家里躺个三五天。
没错,百姓要告状的话,就得先挨板子。
林瑜一开始从脑海里知道这种规定时,觉得大受震撼,还有这种不讲道理的事,本来上公堂就是为了伸冤,结果还得先挨顿打,好在胜诉后被告人会双倍返还,就是打得更重些,这才让他心里稍微有了点安慰。
而且这个时代写状纸不需要特殊的人群,只要你会写字都可以写,这倒是省了很大的事儿,就是在格式上有一点要求,林瑜要不是字写不好,他就自己上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