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了,陆庄主,仅此而已。
对陆朝晞来说,父子情,本就薄如纸。如今纸已破,便再无其他了。
手抖的厉害,陆朝晞定了定神,才平稳地将托盘放到桌上。
仔细端详着那块玉佩,白玉无瑕,隐隐泛着沁润的柔和光泽,上面的血迹久久不凝,鲜艳殷红,散发着妖冶的光。
陆朝晞慢慢伸出手去,想要触摸一下玉佩,快触到的时候又临阵脱逃般蜷起了手指,试了两次,最后才心一横,一把将玉佩抓在了手中。
不知是不是错觉,陆朝晞觉得玉佩上的血迹犹有余温。一想到这血从何而来,他就觉得被烫的掌心刺痛,心也痛。
那个人其实很怕疼,但是为了保护他,义无反顾地为他挡刀挡剑,疼的大汗淋漓,全身颤抖,还要安慰他说没事,不疼。
陆朝晞把那块被血浸染的布块也拿在了手中,布块上的血已经凝固,渐渐呈现出黑色。他用布块去擦玉佩上的血迹,却怎么也擦不干净,最后他拿了自己的手帕去擦拭,小心又仔细。
但是擦着擦着他就停了下来,滚烫的眼泪拒绝了眼睛的挽留,哗的一下就挣开了眼眶的束缚,落在了冷硬的桌面上,溅起了细碎的水花。
那块玉佩的正中刻着两个小字,如果不凑近了细细观察,根本就发现不了。
那两个小字以平和简静,萧散自然的小楷写就——朝晞。
他记得这块玉佩莫长情都是贴身放着的,而且绳结较长,一直到心口处。
陆朝晞觉得,自己的心快要烧起来,单靠这块玉佩,他都能多活好几年。他竟在不知不觉中,被人这么深沉爱着,何其有幸。
如果是别人,将自己的名字刻于玉佩之上,并且贴近心口放着,陆朝晞会觉得被冒犯。但是想到这么做的人是莫长情,他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反而有种被人放在心上珍惜的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