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酝吃完海鲜粥, 又美美地睡了一觉,再醒来时,感觉自己已经完全回复了体力。
冲澡的时候, 他又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后腰上的疤痕。
思逸哥对这个疤的反应也太奇怪了,他想,好像很讨厌,又好像有兴趣。
想起男人指尖触及疤痕的情形, 那天如过电般酥麻的感觉瞬间回来了, 林酝摆了摆头, 赶紧站到花洒的水流下。
再一想,自己给了自己一拳。
昨天光顾着甩锅撒娇了,居然忘了直接问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现在一天都过去了, 再抓着人问你为什么掀我衣服摸我腰, 很有控诉对方耍流氓之嫌。
他郁闷地泼了自己一脸冷水,算了,以后再说吧。
洗漱完在民宿里逛了一圈,他认识的人居然都不在。
老板娘倒是十分热情,看他来了,忙招呼着吃早餐。
她本就喜欢这个俊美可爱的东方小伙子, 得知他昨日救人的壮举后,看他的眼神更加热烈。
林酝一顿早饭的时间,已经从老板娘那里听了一篮子八卦。
弗迪已经被送往首都奴克接受腿部的治疗,不过他的情况不错, 腿骨虽然粉碎性骨折, 但应该可以完全康复。
弗迪的妈妈早上来过了, 送来了很多好吃的小甜点, 本来想亲自感谢林酝, 但看到他在休息,便没有打扰。
现在小镇都传遍了,有个东方来的英雄小伙,救了当地的孩子。大家都琢磨着,过几天等弗迪情况稳定了,就在酒吧开个party,对林酝表示感谢……
林酝听到这里忙摆了摆手,谦让着说是大家的功劳。
“昨天来的救援队伍很厉害啊!”他这时反应过来,两眼放光“挖隧道那么快,还有军用炸药。”
老板娘压低了声音:“我听说,那支队伍来自东部的矿区,有人说,他们其实是国王的军队。”
林酝一愣:“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