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遇正式杀青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六月。这年夏天热得早,六月中旬气温就极端地飙升到了三十五度以上,暑气融化了路上行人的生气,大家都本能地想往室内冷气充足的地方躲。陆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疲惫地走到医院门口,才想起来应该去停车场,今天盛遇来接他了。
盛遇不仅仅是来接他下班的,他们还要一起去和梅英疏吃晚饭。
一想到这事陆期就隐约觉得胃疼。但话是他自己说出口的,盛遇记在心上了,不得不有这么一顿饭。
看盛遇那既紧张又兴奋的样子,陆期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虽然他不清楚梅英疏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他带盛遇出去就是想表明自己的态度,这么说起来盛遇是被利用的。
这两个月里陆期以工作忙为借口,与梅英疏没见几次面,就算见面也是疏远地聊上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其实是有躲着他的意思。
盛遇今天精心打扮过,头发是新修剪的,清爽利落的短发更显他的年轻气盛,剑眉英气逼人,一双眼睛不笑的时候深邃迷人,笑起来又含着桃花,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唇线,轮廓线条堪称完美;他今天穿了一件暗灰色手工刺绣衬衫,不怕热地外套黑色休闲西装,左耳一颗又酷又精致的银制耳钉为他增添了难得一见的霸道与痞气,再加上那张好看的脸,就连看惯了他的陆期都不得不承认,他帅得很勾人。
盛遇弯着眼睛看陆期,问道:“怎么盯着我看?是不是被我帅到了?”
面对盛遇的厚脸皮,陆期秉持着绝不惯着他的原则,收回自己的视线,若无其事地说道:“我又不是你粉丝。”
盛遇说:“我本来想穿得更正式一点,但一想不对啊,我又不是去见家长,没必要弄得很老实很乖,万一被梅英疏小看了那可不行,就想得张扬一点,但又不能张扬过头,免得他以为我不靠谱。我当然不求他喜欢我,不过我不能给你丢脸,要证明你的眼光是对的,好让他彻底死了那条心,别再每天觊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