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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说第九十四:报君黄金台上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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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云起的胸口艰难地起伏了一轮, 年轻的将士以长/枪支地,脊梁一点一点地挺直了——

完颜苏乞见对方并不配合自己的表演, 恼羞成怒地暴虐起来, 一脚踹向时云起的胸腑:“让你还装——!!!”

砰!砰!砰!

完颜苏乞连蹬三脚,时云起像是一尊沉默的雕塑,硬是没被他撼动半分;完颜苏乞面上有些挂不住了, 飞起一脚踹向时云起的面门,这一下时云起被蹬得仰面后倒, 头盔和鼻血一齐飚溅出去。

赫骨兵们哄笑起来。

时云起涣散的目光从炎虎关的西门, 摇晃向炎虎关的城楼,再重重地摔碎在炎虎关的穹隆上。

年轻的将领恍惚地想:我是要死了。

我是要死了……

他时云起,庸人一个。天赋不如百里临城惊艳, 心性不如苏锦萝坚韧,身手不如燕安楠出众, 说白了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

“云起, ”李拾风曾经用折扇敲他的头,“——平庸,从来就不是过错。”

普天之下,少见的是天才, 繁多的是庸人。他时云起就是那千千万万粒尘沙里,最平平无奇的一颗。

好在他虽然比不上苏锦萝那般坚忍卓绝, 但确实算是勤奋刻苦, 夏练三伏、冬练寒九, 好歹给他练出了一身淬体,吃得了伤害、扛得起毒打, 勉勉强强地在战字旗里拥有了自己的位置。

平平无奇, 不足为道。

时云起是家里的长子, 似乎从小心肠就比同龄人更软一些,通情达理、圆滑世故,都是他听过最多的夸赞。风林火山四支骑兵里,他是最好说话的首领,也是人缘最好的领袖,靖安府上下五旗,就没有他混不开的地方。

李拾风曾经笑呵呵地敲打他,云起,这是你的本事。

时云起当时难受极了,会称兄道弟、呼朋引伴,不过市井流气罢了;好男儿要做的是安/邦定国的大将军,这算什么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