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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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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给老友兼亲家回了封信,大意是“这混账小子你随便打不用客气”。

他准备给诸让多支几个招,表示一个不管用就换另一个,总有一个适合管教女婿,把王守仁掰回正途拜托他了!

王守仁是七月成的婚,算算日子,文哥儿也已经差不多八个月大了。他不仅长出了一颗白生生的乳牙,还能够稳稳当当地坐起身来。

由于写的是家书,王华没去书房,很随意地在长榻上的矮几上随意地提笔就写。

这也给了文哥儿旁观的机会,他好奇地坐在一边探头探脑,辨认着王华写出来的一个个黑漆漆的墨字。

明朝科举和公文书写用的都是台阁体,跟印刷出来似的,好看是好看,就是没什么个人特色,唯一的好处是写得整齐清晰,不至于让文哥儿这个半文盲无法辨认。

事实上到李东阳他们这一代,很多人都已经厌倦台阁体,开始追求自我。

李东阳的草书就很有味道,大多时候都已经脱出了台阁体的限制。

也就王华在翰林院干了六七年,搞的都是文书工作,平时俨然养成了用台阁体书写的习惯,才会连与亲家写信都下意识写成这样。

文哥儿不懂这些,瞅着王华这手台阁体也只是感叹了一下“真整齐啊”,就开始研究王华写的是什么。

理论上来说,中国人基本都能看懂繁体字(只要它们不落单)。可对着那一个个从王华笔下蹦出来的字,文哥儿还是觉得那繁复的笔画吵到他眼睛了。

笔画怎么能这么多!

叫他写都不知道从哪开始落笔!

小学笔画题零分警告!

王华瞥见文哥儿在旁边看着看着眼皮开始往下耷拉,一副昏昏入睡的模样,一时有些好笑。

他自是不会觉得七八个月大的小孩儿能看懂信上的字,只觉这小子对什么都好奇,又特别没耐性,也不知以后是不是读书的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