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随着放学铃声响起,学生鱼贯而出。
沈清歌写完教案,从抽屉里拿出小镜子理了理鬓角的碎发,涂上口红。
她顿时有些后悔,因为把工资全给沈胜利他们了,自己的衣服都又丑又老土。
今天穿的土里土气的蓝色条纹裙子都洗的发白了。
她慢吞吞的走出校园。
跟预想的一样,一辆轿车停在学校大门不远处。
薄庭穿着笔挺的西装,拿着一束鲜红的玫瑰花朝她走来。
他板着脸,气质矜贵,帅气的脸上像是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冰霜,“沈小姐……你能跟我在一起吗?”
男人的声音低沉,疏离中带着几分真挚。
其他老师都被这浪漫的画面吸引,不由得驻足。
薄庭的双手冰凉,他似乎都能听见自己飙快的心跳声。
她应该会拒绝他吧……
“嗯。”沈清歌接过玫瑰花。
“恭喜啊……”噼里啪啦的掌声响了起来。
许多老师都在起哄。
“……”薄庭一怔,难以置信她的回答。
沈清歌看他愣头愣脑的,跟外露的精英形象截然相反,噗呲笑出声,“接下来是各回各家还是请我吃饭?”
“请你吃饭。”薄庭暗如死灰的眼神倏地被点亮,他似乎有了些生气,赶忙转身去找车。
薄庭的腿很长,稍微走快一点她就追不上了。
沈清歌小跑着才跟上他,她娴熟的挽住他的胳膊,“你走慢点。”
“嗯。”他被她触碰的半边身子,僵住了。
她居然主动挽他了!
可薄庭好歹也是在商场摸爬滚打十几年的精英,很快就调整过来,掩饰住身上一切喜悦的信号。
薄庭将阿龙赶下了车,他给沈清歌打开车门,礼貌道:“沈小姐,请。”
沈清歌听到这个称呼,恨不得在他腰上拧一把。
要是换做另一个时空的薄庭敢这么称呼她,她一定要他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