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歌做晚饭时,薄庭就回来。
他从她身后抱住她,下巴抵住她的肩膀,“我来吧。”
“你都工作一天了,不累?”沈清歌对他的表现很满意。
才一个多月,她就把生活白痴**成这样了。
“我可是老板,老板怎么会累?”他的语气平静。
她在流理台将手洗干净,“我锅里炖了汤,一会就好,不用你帮忙。”
“这个周末我就学炖汤。”薄庭一边端菜一边嘀咕。
他在路边发的免费杂志上看了,上面说给老婆做饭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沈清歌在一边静静地笑了,“庭哥,我今天遇见沈胜利跟沈娇娇了。”
“他们没为难你吧?”薄庭拧着眉。
她摇摇头,“你是不是跟他们说炒股之类的事了?看他们踌躇满志,像是准备干一票大的。”
他双手交叠,一派运筹帷幄的模样,“他们借了高、利、贷。等股票跌到停盘,放贷人收债,他们只能逃出京海市,一辈子都不敢回来。”
沈清歌赞许、崇拜的看着他。
不愧是薄庭,做事就是滴水不漏。
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他们赶跑。
她边吃饭边说:“我在股市上赚了八千块呢,我准备投资一个英语补习机构,顺便在那里当口语老师。”
“需要钱的话跟我说。”薄庭露出温柔的笑。
他不过问她投资的其他情况,她要是愿意透露自然会说。
沈清歌好奇道:“庭哥,你就不奇怪我为什么会英语,跟谁学的吗?”
“你不是说你自学的吗?”他反问。
她讷讷的点头,原来薄庭这么容易就相信了她的话,“那你就不好奇我的英语究竟是什么水平?”
他宠溺的看着她,桃花眼中充满了爱意,“我知道。”
“你知道?”沈清歌的杏眼瞪得硕大。
怎么可能?
他又没听她讲过英文,难道她面试的时候被薄庭偷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