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姗姗似乎练成了失传已久的不眨眼功法,只要顾一野不答应,她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就能一直盯到顾一野答应为止。
顾一野彻底被打败,心疼的想:还是答应吧,不然那双漂亮的大眼睛一直盯着,会发圈。
清了清嗓子,顾一野说道:
“好,但是媳妇儿,你自己要注意安全,最好每次去的时候带上我。”
顾一野霸道的说:“我恨不得拿电焊把自己焊在你身上,这样就不用担心你跑不见了。”
林姗姗被逗得哈哈笑,反问:“安丰大队有电焊?”
“没,但是部队有。”
“你还真准备焊呀?”林姗姗笑问。
“媳妇儿,我是比喻,一种修辞手法,我昨儿抽空从语文书里看到的。”
顾一野把书淘回来后,还真是天天都会看,即使在忙都会抽空看,就怕跟不上媳妇儿的脚步。
媳妇儿说过,知青会在80年以后全部回城,如果到城里,媳妇儿看上更有知识的人怎么办?
林姗姗似乎看穿了顾一野心中所想,收起脸上的笑意,无比认真的说道。
“顾大哥,我喜欢的是顾一野这个人,是你。不是因为你多有知识才会喜欢你,更不会因为别人比你有知识而移情别恋。”
“现在的你高大英俊,以后的你垂垂老矣,我都会喜欢,我会和你相携白首!到了那个时候,难道你会因为我不再年轻,不再貌美而不喜欢我了吗?”
顾一野第一次听林姗姗这么主动的表白,高兴得不知所措。
快一米九的汉子像个小学生,搓着手积极表态:“我爱你,我不会说话,我就爱林姗姗这个人,不管你是不是年轻貌美,就是爱你。我要陪你一起老。”
树上飞过一只喜鹊“叽叽喳喳”的叫,似乎在见证一对小夫妻的海誓山盟。
到了田里,顾一野下去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