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绵在一片混乱中转动着思绪, 确定现在最重要的有三件事。
第一,严梦舟的手臂。她已粗略看过,没有受伤。
第二, 眼前这个姑娘是她多年不见的好友明珠, 前不久曾出现在破庙外见义勇为, 被她伙同严梦舟、十三迷晕了。更过分的是三个人都没能认出,将人丢在了破庙里。
第三,明珠说十三也喜欢她。
见到明珠,施绵很是惊喜,还有点羞愧, 因为之前没认出她。但这一切都比不上第三条带来的震撼和惊悚。
十三喜欢她?
施绵六岁与十三相识,至今已有十余年。
十三这人,性情恶劣,嘴巴不饶人, 心情不好时无差别对所有人进行言语攻击,最暴躁的时候毒死了一池子的鱼和水草。
小时候他根本不愿意搭理施绵, 看见她就飞着眼白躲开。施绵从未因此难过, 因为十三对所有人都是这样。
她很清楚, 那是十三性情差, 而非她自己有问题。是个人就会有不足, 这就是十三在性情上的短缺, 尤其明显。
后来严梦舟来了, 几人磕磕绊绊边吵边长大,没事时互相坑害,有事时一致对外。
施绵很庆幸能认识十三, 但十三喜欢她这件事, 犹如深渊噩梦, 她是想都不敢想的。
十三哪条行为昭示着对她的喜欢了?
在施家帮她出气那回,为的是从小到大的情谊,而非情爱吧?
施绵实在想不出十三哪里展现过对她的爱意了,可转念一想,这么多年来,她与严梦舟都没看懂过十三。
十三打小就疯疯癫癫的不正常,有没有可能,他喜欢一个人的表现,也与正常人不同?
不管真相如何,施绵从未想过与十三产生任何男女间的感情,她已成亲,不想夫妻间出现第三人。
所以不论十三对她是什么感情,她都要先表明自己在感情上坚定的态度,打消十三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