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兰报以一笑:“没关系,误会而已,说清楚就好了!”
刘艳春定定看着这块暗红色的吞金自杀凶物。
“这东西虽说可能出自皇陵,却实在晦气,市场价值不高,撑死不过三四十万,但对于考古工作者来说,却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如果你能考虑让给博物馆,让我们这些老头子来研究,一定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盛兰当即点头答应,笑着说:“什么让不让的,你们要的话,就直接拿去吧,不用钱,我无偿捐献!”
“真的吗?那太好了!”刘艳春大喜过望:“小盛,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
虽然这块吞金自杀所产生出来的红色疙瘩块有可能出土于某座皇陵,但也只是有可能而已,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就是出土文物。
按照法律‘疑罪从无’的原则,他们是不可能对盛兰采取任何措施了。
第26节
就算有证据可以证明这玩意儿是出土于皇陵,他们也得想法子证明这玩意儿是出自哪一座被盗的皇陵?
清朝那么多座皇陵被盗了,谁知道这玩意儿是哪一座皇陵里出来的。
想要证明出处,就必须从这玩意儿上采集一部分生物信息与被盗皇陵的墓主人一一比对。
问题是,现在这块东西是盛兰的所有物。
要是没有她的允许,别人是不能采集上面的信息的,否则就是违法。
按照法律要求,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就算是真的,法庭也不予以采纳,官司照样败诉。
因此,这件事无论怎么处理都能为难。
如今盛兰能够主动提出捐献,那就再好不过了。
盛兰却在想,福伯和系统都说这玩意儿晦气,是大凶之物。
无论是放在谁身上,都有可能让那个人倒霉,这东西自然不能卖出去,否则就是害人,也不能留在身边给自己寻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