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子翎对容昭的顾虑和打算一无所知, 看到对方给写好的店名,祝子翎相当满意地点了点头,“王爷字写得真好!”
比他强多了。
祝子翎之前虽然也算是个有科举目标的读书人,但他在祝家没有太多条件练字, 也就只是把科举应试的台阁体练得还不错。但台阁体在真正的书法欣赏里自然是拿不出手的。
而且祝子翎去到末世后十来年没写过毛笔字了, 如今写出来的水平已经远远不如当年, 跟容昭就更不能比。
虽然如今对祝子翎来说,再好的字可能都不如一份臭豆腐合眼缘, 但看到容昭的字, 他却忍不住欣赏赞叹了起来。
容昭也就只有几岁时的处境能比他强些,后来不过总角就被迫上了战场, 结果不光打下了卓绝的战功, 居然还能写得这么一手好字,不得不说简直厉害得过了头。
再加上脾气好还心善, 几乎都能说是完人了,就是大部分人都被流言和表象蒙蔽了眼睛, 都没有几个说容昭好话的。
祝子翎走神唏嘘了一下其他人的有眼无珠,接着想起什么,眼睛一亮,习惯性地求助容昭道:“对了,王爷我正想不出店标要弄成什么样呢,要不王爷给我画一个吧?”
“店标?”容昭闻言眉梢微挑。
这个东西在大启还很少有人弄,一般店家想要形成记忆和区分靠的都是店名,有口碑的店就叫做老字号。而标记图案之类的东西,虽然直观, 但弄起来麻烦,也不方便口口相传, 因此并没有普及开。在大启,常见的顶多只有镖旗这种勉强能算是店标,而且也算不上什么图案,仅仅是用颜色字体做了点区分。
不过祝子翎要弄的当然不仅仅只是这种,他需要的是正儿八经的图案,要好看又好记,而且得独一无二。
毕竟美食城的贵宾区想要薅羊毛,是必须要树立起品牌逼格的。而在展现档次之前,还得先确立起品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