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安远看了半天,没能忍住,伸手摸了摸它。
人的记忆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生命中会发生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许多年过后,你能记住的不过万分之一。即使这万分之一,你也可能无法在刹那间记起来全貌,只能通过一个点,一个细节,一句话,一份礼物,一张照片,将前情后事逐渐连贯。
任南曾说,人必须要活得有仪式感,礼物不重要,隐藏在礼物背后,不同于常日的记忆才重要,他劝夏安远,“远哥,你看,你前面很多年都没有过过生日,如果现在我要让你讲讲,那些年生日当天你是怎么过来的,吃了什么东西?穿了什么衣服?遇到了什么人?心情怎么样?你大概率一件也讲不出来,所以你今天一定得收下这条项链,或许很多年以后,你已经全然忘记我了,但看到这条项链,你就会想起今天,想起你在哪里遇到了一个叫什么名字的人,想起当天你穿的衣服,想起你吃的饭菜,想起其实你的每一天,都值得你这样想起。”
夏安远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人是无数记忆残肢变态成球的怪物,每扯断一只手臂,涌出的都是奔流的回忆。
就像他现在,指尖一触到这座沙发的皮面,感受到跨越十个春秋依然记忆犹新的触感,眼前就浮现出第一次来这里的自己。
这真的是一种很难让人忘却的手感,明明是皮面,摸起来,却像一团丝绸包裹的云,像嫩滑的婴儿肌肤,像温柔的,一触即分的吻。十年前的那个自己,在心里就是这么描述的。
他记起来,那是个暴雨天,他怕作业被雨淋湿,留在教室做完作业了才离开,从高中部到大门口,跨越了两栋教学楼和一个操场,他淋得狼狈,校服外套黏在身上,跟他的烂球鞋一样湿重。
走了好久,才听到身后有人叫他,怪雨声太大,他听不清。回头,隔着顺头发垂下来的雨帘,他看到有人打着一把黑色的伞,往他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