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在欧洲白人进入到北美大陆之前,北美大陆上的野牛保守数量超过了六千万头。而十九世纪初美国人开始西进之前,在整个北美大陆上依旧生活着超过千万这个数量级别的野牛,这种北美大陆体型最庞大的哺乳动物给数百万的北美印第安人提供了充足的肉食。
可以说,野牛在北美印第安人的生活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事实上,自古以来,北美印第安人中的许多部落就非常崇拜野牛。哪怕他们猎杀野牛,扒掉野牛的皮做衣服、帐篷、渡河或者捕鱼用的皮筏子,吃掉野牛的肉果腹,牛骨用来制作武器、骨刀、甚至是用来做烟斗,牛筋用来做弓弦,但北美印第安人对于野牛还是非常崇拜的。
正是因为野牛对于北美印第安人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有很多北美印第安部落都把野牛当成太阳力量的动物象征。
只是以前这些印第安人只知道猎杀野牛,却从来不曾想过驯服野牛,高树部落同样是如此。
高树部落因为位于北美大陆的东南方,所以他们并不像生活在中西部大草原的那些印第安部落那样崇拜野牛,但高树部落的人也没有把野牛看得多么重要。
可是,当石熊说出了驯服野牛的几个重要性之后,不管是立雷还是红云,立刻就意识到野牛更重要的意义。
这其中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成群的驯服野牛竟然可以当成武器来用,而且还是那种让敌人无可阻挡的武器,这一点简直就是太重要了。
北美印第安人与中南美印第安人的社会制度有着极大的不同。在中南美,印第安人已经形成了文明和国家,生活的要远远比北美大陆的同胞好的多。
但是在北美,几百上千个印第安部落奉行的是残酷的丛林法则。因为这种激烈的竞争,让北美大陆的印第安人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文明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