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李煜进了东宫寝殿,他让侍卫唤了宫娥前来为自己更换衣服,因为在他曾经于后现代时所学的有关历史人文里,古代人尤其是皇家,对于服饰场合的要求,可是十分注重的。
既然来了南唐,成为了现在的吴王李从嘉,成了南唐未来的太子,那就好好的生活吧,至少不要在基础常识上表现的太过异类。
“曹阳,进来!”现在的李煜对着自己看着还算顺眼的小宦官大声喊道。
“是,小曹子任凭殿下吩咐!!!”曹阳几乎是跑着过来的,他差点就要被寝殿前的门槛给绊倒,不过在跑到李煜面前的时候,他又成了一副乖乖的样子,根本没有因为刚刚的事情而有什么波动。
“你很不错,好好表现吧!”李煜看到这一幕眼睛也是一缩,不过想到他此刻的身份,自认为可以压住他,也就不在意了。
因为一个有野心,够听话的宦官于他内心所构画的南唐的新制度而言,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一环。
更何况,只有一个有野心,够听话的狗,才能培养出更多的狗不是吗?
那时,如果他不如自己的意了,完全可以进行替换不是。
“是!!!小曹子一定听从殿下的话。”曹阳兴奋的大喊道,这是主子要重用自己的节奏啊。
这说明自己不再用为基础的生计而担忧,也不用担心被那些瞧不上宦官的东宫府臣们因为一时不爽而肆意折辱和打杀了。
要知道,带自己的那位前东宫总管,可没少被那些府臣欺辱,连带着自己也被欺辱多次。
想到这,曹阳这个小宦官就更加坚定了为李从嘉效命的想法。
因为只有李煜才能给他带来无上的地位,也只有他,才能让曹阳他自己有资格活的更像一个人,而不再是那么的卑微,随便谁都能过来踩他一脚。
至于,李煜的想法,他不是猜不到,而是他根本就没得选,在他选择成为宦官的那一刻,他唯一所能决定的就只有,也只剩坚定内心的那个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