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陈沐那儿回来之后,黑骨红便是彻夜未眠,**躺了大半夜,便起了身,抽着卷烟,看着窗外渐渐醒来的城寨。
狗肉档才刚刚收摊,逼仄的角落里,有人躺在污秽之中,也不知道是醉倒了,还是被打死了,硕大肮脏的老鼠,就在那人身上爬来爬去,钻进钻出。
这里虽然很肮脏,也很混乱,但这是他生存的地方,是他看顾的地方,每日里司空见惯的场景,反倒让他感到稍许安心。
正因为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太过清楚,他才明白,陈沐想要取陆云琛而代之,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但对于陈沐,他始终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
这个年轻人心性成熟,而且果敢善决,敢想敢拼,经历过常人一辈子或许都无法经历过的传奇。
如果换做别人来挑战陆云琛,黑骨红或许会呲之以鼻,但偏偏是陈沐。
要知道,陈沐才来香港没多久,就已经干了好几桩大事,无论是背着儒艮带着狮子过江,还是保下城寨,没有哪一件不是震撼人心的。
如此想着,手指传来灼热感,卷烟又烧到了尽头。
烟灰缸已经满溢,桌子和地板上都是卷烟的烟头,黑骨红口干舌燥,甚至有些反胃想吐,但他还是忍不住又取过一张卷烟纸,放上适量的烟丝,舌头一舔,卷好之后便点燃起来。
外头已经热闹起来,商贩纷纷开张,满街的老鼠突然又消失不见,只残留下让人作呕的痕迹。
城寨的人们就站在这么脏脏的地上,吃着热腾腾的早餐,而他们之中大部分人都穿着木屐之类的拖鞋,小腿上都是溅射起来的脏污,嘴里却吃得津津有味。
“山主,快看看,今天的《南华早报》!”小弟从外头撞了进来,将报纸呈给了黑骨红。
黑骨红心头也有些紧张起来。
因为他知道,敢走进他家门口的,都是追随多年的好伙计,从不会没大没小,知道他脾气和家里规矩,没有万分要紧的事,是不可能这么无礼地闯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