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铺的屠夫是个超过两百斤的胖子,满脸横肉,一把剔骨刀在手里用的无比娴熟,四百斤重的肥猪仅用两只手就能轻松的拎起来,轻轻一丢就挂在了铺子外面的铁钩之上。
去毛后的肥猪背上发出雪白的光,肚子里是好看的红肉。内脏被掏空,扔在一个巨大的木盆里,还有十几个猪手。
这些东西是没人吃的,别说吃了,闻上一鼻子都干呕不止,血淋淋的看的渗人。
猪肉并不好卖,有钱的人家从不吃这种肮脏之物,人家最钟爱的还是羊肉,偶尔还有罕见的牛肉可以解解馋。没钱的穷人也买不了许多,拿着几个铜钱只能买上几两肥肉,还挑挑拣拣的非要油水最多的白肉,难伺候的很。
今天生意难得的好,一个仆人模样的小子穿的干干净净,远比路上其他人素净,一看就是哪家勋贵的得意小厮。不要最肥的白肉,而是要肥瘦相间的那块,三十个铜钱,十斤多。
好说,剔骨刀顺势而下,毫不停顿,一刀下去仅凭双眼就知道斤两不差。把肉挂在勾子上,用秤砣称一下,木质的称干高高扬起,只多不少。
三十个铜钱进了口袋,屠夫早上阴沉的脸立刻喜笑颜开,早上第一笔买卖就赚了十个铜钱,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啊。自家的婆娘还唠叨说自己没有几个铜钱赚,真是妇人之仁。
只是这人买了肉却没有挪地方,支支吾吾的说想拿几个猪手回去。
猪手?屠夫看看身后木盆里的十几个猪手已经从盆里冒了出来,不知道他要猪手做什么。
反正自己最后也要扔掉,既然有人要自己也乐得省事。
十几个猪手用草绳捆在一起,长长的一串,拎在手里很惹眼,引来众人的围观。
奴仆从未如此失态,夺过猪手一路狂奔,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自己长这么大,还从未这么丢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