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顺兵一方不知兵,却敢领军出战,为什么?因为都知道李过的号称两万的老营骑兵近在咫尺,且感觉自己人多。
郑恩为何敢安排诸军轮流跟这些附顺兵交战,因为知道李过的实数一万老营骑兵已经劫掠南逃三角淀的香河百姓去了。
再加上原毓宗挡在了面前,随军的军属又有老弱,拖家带口的是跑不过完全没有拖累的原毓宗附顺兵的。
所以不得不战,并且郑恩还亲自指挥,当然这个亲自指挥是挂名的,指挥大权还是在骑军主将参将郑青狼手里。
战略眼光他郑恩有,论战术,或许会有一些出乎意料的鬼点子,但全程指挥,他是做不到的,为了防止意外,主要还是怎么都有些不信任一个没有历史留名的大将。
郑恩将老行伍邓世忠也请了过来,名义上与自己一起居于中军,实际上是为了意外发生的时候,接管收拾残局。
郑青狼没有去留意这些,眼下他要做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遵守郑恩的命令,吞了附顺兵的上千家丁骑
对方也不知道什么是上路下路,干脆没有分路,一涌而出,之后家丁骑兵更快,与后面的步卒越拉越远,给了郑青狼一个骑兵对骑兵的机会。
郑青狼是南方人,又是郑家海师出身,通海战,通步战,但对于骑战只是略懂,不过麾下名字响亮的燕云骑兵营,其实就是一群骑着毛驴骡子的步兵。
本就不是当骑兵使的,最少现在不是,在有足够的战马前,不是。
一方是上千真正的骑兵,身后还有上万跑的大喘气的步卒,一方是五千五百骑马步兵。
双方在快速接近,骑兵一方看起来气势还更足一些,主要是速度更快一些。
郑青狼领着五千五百骑倒是不急不缓,还有意拖延时间,慢吞吞的走,这下娄光先来劲了。
“残明毛驴兵怕了!将士们,加紧冲锋!抓朱贼!擒郑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