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毛文龙朴刀,腰胯第一戚家刀,大腿上插着一把燧发短铳,小腿一把匕首,手里还拿着一把斑鸠脚铳,就是此时郑恩的随身武器。
除了武器之外,丝绸布甲内衣、锁子链甲内衬、外披金漆山文甲,不过金漆太过显眼,如今还没有千军万马保护他,所以被他漆成了玄色,之后还嫌不够,在最外层套了一件外套。
丝绸布甲内衣不说,本身就轻薄,可锁子甲和山文甲的厚度可是不少,这三重甲一穿,郑恩活脱脱达到了三百斤大胖子体型的标准。
还别说,严严实实的外套往外面一罩,常人看来就是一三百多斤的大胖子。
郑恩感觉自己在胖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就这三百多斤的体型,为此郑恩还特意选了一套肥大的戏服上街,为什么要选戏服呢?
还得先从时间说起,一夜过去,如今进入了二十日的凌晨,这预示着闯贼,或者说顺军统治了整个北京有一个晚上的时间了。
一个晚上过去,除了闹出过少数抓捕明朝顽固,抓到原明朝大臣家里去,这样的事情。
顺军与北京百姓双方,还算相处的融洽。
这不,融洽的一天过去了,北京百姓仿佛迎来了翻身做主的日子,一些胆大的还真以为均田免粮、吃穿不够找闯王的好日子来了。
开始自发上街,敲锣打鼓的,游街唱戏的等等,一波接一波,就好像抗日神剧里的抗战胜利一般。
区别在于扭秧歌和唱大戏而已。
这样的人虽然不多,多数人还躲在自己家中,不敢出门。
但贵在热闹,郑恩、青狼、高文采一行三人,就混在这样的队伍之中。
郑恩身着肥大的戏服,又唱又跳,还真别说,有那么几分唱家子的意思。
当然随身的武器除了容易藏的短兵,余等换成了一把隐蔽性极好的拐剑——拐杖的外表内涵一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