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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四十八 调转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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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过青草的风,传来芬芳的味道,天空太阳升了起来,飞鸟受到惊吓一般在盘旋,调头飞走。

轰隆隆——

马蹄飞驰,成百上千道战马的身影踏过渐黄的草原,正在啃食青草的兔子慌忙的翻身往回跑,钻尽洞里的刹那,马蹄已经从它上方跨了过去。

“呼嗤嗤”风声猎猎,吹刮得旗帜颤冽,连绵起伏。

随着一杆杆高耸的旌旗扬展,马蹄声脆,践踏起无尽灰烟,携着落雷滚石之威,悍然前驱。

大道的尽头,滚滚的烟尘缭绕,众多的战马与人头在气雾中时隐时现。

一支行进中的军队,宛若从地府中脱出的幽灵一般,正狰狞带着无匹的杀气。

浸渍过鲜血,已经干涸的暗红色的战旗,如滚滚巨浪般卷动,当先一面红色的大旗尤为醒目,旗面上绣着一个斗大的高字,闻面便是一股萧杀肃清之意,这是一支战胜的军队。

高郅作为主将,自是一马当先。

在他身后,千军万马列阵而行,如影随形,这是一支行令严谨的精锐。

远远看去,旌旗招展,队列整齐,人如蛟龙,马似猛虎。威风凛凛!

这些骑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他们的年纪普遍都是在四十以下,身长也基本上是在七尺五寸以上,体魄健壮,超过常人,擅长骑射,矫捷灵便,进退周旋。

汉代,已经有了轻骑兵和重骑兵之分。

轻骑兵基本无甲,武器以弓箭为主,配备较矮小的战马,重骑兵着甲,武器为戟,矛,环首刀等近战武器,配备高大的马匹用于冲锋陷阵。

如今高郅麾下,白马义从与并州狼骑,结合起来,便是同时兼备了轻重骑兵的优点。

也正是如此,高郅这段时间里面,也算得上是纵横驰骋疆场。

毕竟,骑兵是陆军中乘马执行任务的部队、分队。既能乘马作战,又能徒步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