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郡外,匈奴大军如潮水云集,先锋部队,亦是不断的发起冲锋。
不过看那样子,暂时,五原郡还勉强守得住。
匈奴人毕竟是典型的亚洲式轻骑兵,他们作为游牧民族,从小生长在马背上,长于骑射,他们马术精良,射术奇佳,只穿轻便的皮甲十分灵活。
晃错也曾在《言兵事疏》中说匈奴有三大长处为汉军所不及其一,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其二,险道倾厌,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其三,风雨罢劳,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
他们有着等级制度,他们的男人上马皆可打仗,下马都成为了牧羊、牧马、牧牛的汉子。
对于他们来说,能打的仗,就打,打不过就跑,毫无踪迹可寻,因为从小与马匹打交道,马上功夫了得,而汉人大多以耕种为主,尤其是在草原这种开阔地带,步兵对于骑兵来说就是羔羊一样可以被随意屠杀。
可是论起攻城拔寨,他们的攻击性,便下降了许多,毕竟,战马冲锋陷阵力度强硬,可攻打城寨,就局限了许多。
匈奴大首领哲别根,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特意召集了麾下的部落首领,准备召开一次“专门的会议”。
年纪尚轻的哲别根将头发披散在肩膀,织成了一根根小辫子,那发型看上去有点像后世人在电影院看过的阿凡达们的辫子。
大帐外,成千上万的匈奴精锐铁骑已经整齐的列队完毕,打着各个部族的旗帜,就像一条条凶恶的草原狼,等待着狼王发出狩猎开始的嚎叫……
咧了咧嘴,哲别根露出不屑的笑容,哪怕是面对如今已经露出颓势的汉朝,匈奴人当中,到底还是有心存畏惧顾虑的人。
而他现在需要做的,便是说服他们,哪怕不择手段!
“大匈奴的各部首领们!”哲别根掀开帐篷,走进帐篷,将冰冷的目光投向军帐中聚集的每一个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