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读书练武之外,小陈恒唯一愿意出门的事是跟典大个出去溜达。
他说服陈太公的理由是没事去树林里溜达溜达,郊个游踏个青什么的,会让心情美丽很多。心情美丽了,胃口也会变好,更容易读得进书。
“阿父,我真的是去看看风景。有典大个在身边,你不用担心我的安全。”小陈恒说得信誓旦旦,事实上是去打猎了。
辛苦练习的武艺总得要实践下不是?再说了,好好的和典韦这尊大神拉好关系,未来在乱世中说不定就多了条命!
抱着这样的想法,小陈恒出门得勤快,隔三差五就去一趟。反正不把猎物带回来就好了,陈太公还很傻很天真的以为宝贝儿子说实话呢。
都说夜路走多了,总是要碰见鬼的。不是被陈太公发现,而是碰见了老虎。事情还得从小陈恒的作死说起。
依仗典大神在身边的小陈恒,有无穷无尽的勇气。他知道历史上记载,典韦曾经逐虎过涧的勇猛事迹。
老虎都追着玩,山林里还有什么可怕的吗?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然后半是怂恿半是用小家主的身份,要求典韦带他进去山林深处。
“我要打只狐狸,给阿父当暖手筒!”他很无赖的用一片孝心让典韦没有反驳的理由。
而且典韦是很出色的猎人,因为家里穷。
魁梧的身材,过人的膂力,对不起观众的相貌,这是典韦显著的三个特征。
如果生在富贵人家,还可以在穷文富武的硬性要求下,练好武艺投身军旅在沙场上混个军功,再熬熬资历将来说不定能以军功封侯,萌荫子孙。
但是生在穷苦人家,将意味着紧巴的口粮和讨不到媳妇的痛苦。这也是家中二老打自典韦小时候就发愁的事情。
天增岁月人增寿,随着典韦慢慢长大,饭量越来越大,仿佛用不尽的力气却无法在几亩薄田耕耘出更多的粮食,典韦就成了森林里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