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读书人还是很受淳朴民众尊重的,哪怕李信只是一个不入流的秀才,可是识字啊,光是这一点,就足以挤身于有本事的行列,尤其刚刚还表态反朝庭,更是让人对他生出了亲近感。
李信那里一帮人,红娘子的戏班又是一帮,隐约泾渭分明,其中李信手下的狱卒和犯人分作两派,却有意无意,给李信和红娘子让开了道,渐渐地,两个人肩并肩走在了一起。
李信前世是个花花公子,阅女无数,和个女人并排走没什么特殊的感受,况且如何把手下的二十三人捏成一个整体,也颇为让他头痛。
虽然没人嘴上说,但是很明显,狱卒是吃官家饭的,看不起犯人,而犯人也在狱卒手上吃过不少苦头,要说没点怨恨,鬼都不信。
红娘子却是心里乱糟糟的,很小的时候,她就走街卖艺,恐怕大多数男人的见识都比不上她,她总觉得,眼前的李信,与一年前的李信有些不同了。
那时的李信,忌恶如仇,身上还带着酸腐气息,说话摇头晃脑,之乎者也一套一套,而现在的李信,好象变得圆滑了很多。
再看那些狱卒和囚犯,显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依着她所了解的李信,绝无可能与这些人走在一起,不过她没多想,只以为是狱牢之灾才促使李信有所改变,总之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心仪的李郎只剩下了个空壳子,灵魂换成了来自于三百多年后的花花大叔,国际黑道巨头!
“县令与一众幕僚已经活捉了,李公子打算如何处置?”
红娘子转头问道。
李信沉吟道:“先过去瞧瞧。”
“嗯!”
红娘子点了点头。
一行人很快来到了县衙,外面围着两三百号人,见着红娘子均是热情的称呼班主,由此可见红娘子在江湖上的名望。
“这位便是李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