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察是明朝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明太祖洪武朝规定为三年一考,后又改为十年一考,到了明孝宗弘治朝又改为六年一考,其后京察就定为六年一考,直到天启朝都未变。
洪武之初,太祖朱元璋还制定了详细的京察制度,京察时,四品以上的官员由皇帝亲自考察,四品以下的官员由吏部、都察院会同考察,如果考核不合格的官员,则会被直接罢黜,削职为民。
京察本身目的在于奖优惩劣,使各级官员能够恪尽职守,然而正因为涉及了官员的奖惩,结果徇私舞弊等结党现象十分严重,发展到明朝中后期更是直接变成了党争的工具。
原本,在天启朝以前,京察主要还是针对四品以下的官员,因为四品以上的官员都是由皇帝亲自考察的,而且考察方式还是官员自己写“自陈疏”。
也就是说,对四品以上官员的京察其实就是由臣子自己向皇帝报告过去六年工作中的种种不足,希望皇帝能够罢黜自己。
这种说法有点可笑,但事实就是这样,当然,皇帝在看完自陈疏后,一般都不会把四品以上的官员怎么样,通常都是鼓励一下,然后将其留任。
所以,对四品以上官员而言,京察,其实就是一种形式,能起到的监督作用很少,也不会罢黜几个人。
一般情况下,京察只会对付四品以下的在京官员动真格,特别是党争严重的时候,一下罢黜一大片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以说,京察制度本身就有问题,刚开始的时候,太祖朱元璋凭着无比铁血的手段,还能让这些官员老老实实好好查,但是,明朝后来的皇帝,除了明成祖朱棣还能凭靖难之威震慑群臣,其他的,基本上都压不住满朝文武。
这也就使得京察慢慢变成一场闹剧,一场每隔六年就在南北两京上演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