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下了方向,这些秀才就把一张张桌子搬到前堂这里,当即挥毫起来。
虽然,这些秀才觉得写这些白话文,市井俚语之类的文章,简直是有辱斯文。但是没办法啊,他们已经签下了契约,此时想要脱身都难。不过也幸好,自唐代以来就有叫“传奇”的小说,文笔甚是精美。到了宋朝这时候,文笔已经大有不如,要不然曾家小娘子也不会去找那本《幽怪录》了,实在是因为唐人写得真的是好。
宋人其实写小说的文笔不怎样,但是胜在直白,让百姓都听得懂,于是催生出了博君人这个说书的行业,甚至很多秀才为了温饱,也开始写志怪之类的小说。但真正赚钱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张正书手下的这般秀才,虽然都读过小说,也曾经动过念头要自己写一本,但高昂的出版费用,还是让他们望而却步了。这就是自己当老板和给别人打工的区别了,当老板赚得多,但风险大;给别人打工风险小,但收益稳定。
这些秀才写起白话文来,倒也轻车熟路,甚至比张正书写得更好——没办法,人家就是靠这个混饭吃的。
分工合作之下,一张报纸,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就剩下张正书的那一版关于交趾的文章。
这个文章,张正书是不会让别人代笔的,甚至要发行的“小报”,都是张正书亲手炮制。
一张四版的报纸,要是后世的话内容还是很丰富的。但是,在宋朝,四个版面,也就只能放得下几篇短短的文章而已——没办法,就算是雕版也好,这字体也还是嫌太大了些。
“小官人,天色都晚了,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吗?”
来财忙活了一日,不是拿纸笔,就是墨砚。甚至刚刚张正书在写文章的时候,他出去煮了水,准备给张正书洗澡的。还唤来了“逐时施行索唤”,也就是宋代的外卖小哥,买来了饭菜。已经饥肠辘辘的来财,忍不住这样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