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这但凡是家中有点余钱的,谁肯认低人一等啊?哪怕是咬牙,都要修路,都要让自己不输旁人。
甚至一些阔绰一点的,把整条路都包了下来。
为啥?
因为张正书出了一个蔫坏蔫坏的主意,谁出钱修路的,他还在路旁用水泥竖起一个小小的路牌,上面刻有修路者的名字。要是这条路没名字,甚至你还有命名权!这下不得了了,要知道竖起碑文,那是流芳千古的美事,即便先前不动心的人,都动心了,甚至为了一段路都要争得不可开交。
汴梁城中的道路,纷纷被商贾、富绅、土豪给佔去了,就为了在路牌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张正书还得出动人来调节纠纷,甚至还主动给他们献计:“这开封府到大名府的路,可没人捐献啊!你瞧瞧,这么长一段路,抖出去多威风?还有啊,这到底是官道,官道上来往的都是大人物……”
这话都没说完呢,人家就一挥手:“嘿,钱算甚么,我修个十里的!说好了,路牌得大些……”
张正书最大的优点,就是收钱办事,绝不含糊。
要是张正书自个修路,怕是掏个家底乾净,都没有多少人承他的情,反而会觉得这人是冤大头。最多嘛,就是夸这路修得好,马车走得平稳,人走得舒服罢了。这就是为什么俗话说“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了,这修桥补路的,谁知道是你修补的啊?
要是你做点好事就留名,那只能说你这人不是真好人,是假好人。要是真好人,做好事咋就能留名呢?很强盗的逻辑对不对?可人家就是这么想的,你是好人,我就合该占你便宜。你修桥补路,我用了,不说谢,也不需要知道修桥补路的人是谁。说不定呐,还得啐两声:“呸,哪个缺德的家伙修的桥,这么窄,万一我掉下河里咋办呢?这路也是,都是坑洼,要是摔着了,修路的人不得赔钱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