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从来都不是目的,仗打完了自然是善后了,或者说是排排坐分果果。
首先,战争犯的问题,这个最好解决,有人起诉国际法庭就接收案件,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没有追溯时间限制,有证据就进行判刑。
这可能有史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大审判了,从1941年的下半年开始,一直持续到了1956年,都陆续有人被送上断头台。
在战犯审判上,恐怕是最和谐的了,各国政府没有利益冲突,自然不存在矛盾了,当然战败国除外。
……
1941年八月1日,在保加利亚政府的主导下,神圣同盟在索非亚召开了扩大会议。
在战败国的处置问题上,大家达成了一致,总得来说有以下几点:
1、解除各国的武装,并且禁止发展一切军工领域,包括只是打酱油的国家也不例外;
、严惩战争犯;
、支付战争赔款;
4、没收战败国的所有殖民地。
前两项大家没有疑问,所有人都知道打击竞争对手,禁止这些国家发展军事,无疑是符合大家共同利益的。
战争赔款的数额,就成为了各国争议的对象,几乎每个战胜国都开出了一份自认为合理的巨额赔款清单。
按照现在各大战败国的经济总量,估摸着让他们不吃不喝的努力一百年就差不多了。
偏偏各国都有足够的理由,搞得斐迪南很头疼,这个赔付标准还是保加利亚参与制定出来的。
比如说:平民死亡,按照普通人死亡,根据实际情况每人赔付0万列弗~1000万列弗不等。(技术人才赔付标准更高)
士兵阵亡,根据军衔高低从0万列弗~000万列弗不等,是贵族的还要根据爵位高低进行加成,最低起步都是00万列弗。
死了要赔,活下来的还是赔,这个就更难统计了,赔偿全部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