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您不是不喜欢戴斗篷吗,这次怎么突然想戴了?”春花按照小姐的吩咐去外面买了一顶随处可见的斗篷, 回来见小姐试戴便问道。
阮黎不喜欢斗篷, 不是因为重,而是因为它会遮挡自己的美貌, 她就喜欢光明正大的自恋, “我下午要出门,不能被人知道。”
“小姐, 您别又丢下春花,春花想跟您一起出门。”春花一听就有些着急, 之前小姐跟着赵天少爷出去都不带自己。
“这次不告诉别人, 就我们俩。”阮黎不想再拖赵天下水, 所以不打算带赵天一起玩。
阮黎这次是从阮府的后门出去的,主仆俩偷偷摸摸的跟做贼似的,府上的下人都没发现大小姐已经不在阮府。
春花还以为小姐偷跑出来是为了玩, 一出来,小姐就带她去买了纸笔等东西, 又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念了一首诗让她写在纸上。
“小姐,您竟然会写诗, 老爷和夫人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春花兴奋地说道。
阮黎写完最后一个字才松了一口气,她已经好久没有写过诗了,这一次要不是为了报答贺蘅, 她也不会这般为难自己,“为了写这首诗,小姐我把肚子里攒了十四年的墨水都挤出来了,春花,你可千万记得,这件事别告诉老爷和夫人,就当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明白吗?”
一听到自己和小姐之间也有秘密了,春花立刻开心的点了点头,发誓道:“小姐放心,春花一定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春花这人看似老实巴交,其实嘴挺严的,阮黎对她很放心,否则也不会带她出来。
阮黎将信纸折起来放到信封里,再用火漆封缄,之后乔装打扮,找了一个单纯的小孩,用点心贿赂,就让他把信送到衡王府,然后拍拍屁股,带着春花回府了。
小孩信守承诺把信送到衡王府,又按照阮黎的叮嘱,只交给王府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