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散朝后,所有人都心事重重的散去。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在天华定鼎中原之际,竟然还有发生这种事。以至于牵连到部院级别的高官,这让他们心有戚戚,更是为李虎子感到遗憾。
很快,消息便传到民间,百姓们也是议论纷纷。当他们得知连皇帝陛下也不能违背律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心腹重臣被按罪论处,不由大为震惊。在他们眼里,皇帝都有口含天宪,一言而决天下兴衰的权力。可没想到,天华最至高无上的不是皇帝,而是律法。
一时间,百姓们对天华的律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连皇帝都不能违背的律法,那他们这些百姓,就更加没有理由触犯了。相反的,一个强大威严的律法,更是能够保护众人,避免自身权利遭受侵害。在不知不觉间,民间开始自行普法,效果竟然比文宣部采取的种种手段更加有效
于此同时,官场上也掀起了一阵波澜,许多人重拾律法研读,生怕自己触犯了那条法规。否则一旦触犯,便真的连求情的地方都没有了。
对于民间掀起的普法风潮,林逸凡也是没有想到,但一想到所付出的代价如此之大,便痛心不已。
很快,在九月下旬,经过司法部缜密严谨的审理下,李虎子还是被判处死罪,当于十月下旬行刑,也就是说李虎子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当判决书送至御前,林逸凡看了整整一天,始终不肯落笔朱批。但是,按照规定,若是留中超过半个月,便自动生效,无需御前批红审核。而关于重大决策,必须当日完成审核,不得逾日。关于李虎子的案件,已经可以算是重大案件,林逸凡不得不在当日完成批示。这既是为了防止后代帝皇懈怠,也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而定的章程。
林逸凡自然可以批驳,但批驳的次数只限三次,分别交由司法部,内阁以及监察院反审。若三方审理一致,则即便是皇帝,也无法改变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