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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56章羌汉谈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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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当羌的酋长实力最大,部民众多,占据的地盘面积也最大,但他还是很渴望与汉人官府达成一致意见,减少战争,让部民的生活稳定下来;先零羌、北地羌等豪帅更是心急,他们的地盘已被汉人占领,部民减少很多,更是希望谈判成功,获得牧场,让部落繁衍生息。

而高顺却不急于与韩遂等人谈判,此后的几天,他让使者继续陪着韩遂等人,在邺城好好的转转;他趁这个时间,召集马贵、李强、戏志才、贾诩等人商讨谈判事宜。

戏志才和贾诩等人都是智者,对高顺提出的方案大加赞赏,若是如此,羌人不仅不能成为一害,且能成为很好的助力。随后,他们又提出很多合理的建议,高顺感觉合理的就采纳了。

决定先在魏公府下设置四夷衙门,专门管理四方蛮夷事务。

继续在蛮夷所在的地盘设置县级单位,道,不过道的所有官员由少数民族的人担任。

五到十道设为一盟,盟的职责是协调内部事务,并上传下达。

随着讨论的深入,四夷衙门的职责逐渐确定下来,长官为大夫,掌管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兵役、赏赐等政令,并处理各道之间的矛盾等。

对于户口编制,高顺采用了后世明朝的卫所制度,每十一户为一小旗,每五十六户为一总旗,每一百一十五户为一百户所,设有百户官、副百户官和文吏官。

每一千一百五十五户为千户所,设有千户、副千户、文吏官、吏员等。

每五千户所为一道,设道员一人,每道的户数上线为万户,超过万户则要进行拆分。

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和道员等官职皆为世袭,只是要由中央册封或者任命。

这种模式,既类似与后世清朝在蒙古实行的旗盟制度,又与土司制度有些类似,算是一种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