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霍小山的印象里这个冬天过得最快,除了练武就是滑雪,不知不觉间,冰雪消融,苍山披翠,阳光普照,又是那炎热的夏天
霍小山的生活变得有规律起来。
每天在启明星还闪亮的时候就要起来练武。吃过饭要抱着一只小猪送到村里统一放猪的地方,这只小猪是村里别人家老母猪下的崽,霍远用在山上采的榛材蘑和黑木耳换来的。回来后要练贴山靠,或者霍远指导下练习固定的套路。下午则要拖泥坯,这是履行去年和他老爹霍远打赌输了的承诺。晚上则是依旧由宋子君教他识文弄墨。
这天,他吃过早饭后,照旧抱着那小猪向村北头走。那小猪已经有五十多斤重了,但霍小山依旧抱着走,很轻松。这既是因为他练武有成,气力明显大于同龄的孩子,也是因为抱着这猪走已经成了习惯。当这小猪只有七八斤的时候他就抱着走,因为到放猪的地方要过几条小河沟,虽然不宽,那猪是绝对不肯自己过的,他只能抱着过去,可日子久了,这猪只要出了家门竟是一步不走,只是趴在霍小山的脚边一个劲哼哼哼。好在霍小山也当是练功了,随着猪长肉变得,霍小山的力气也在增加,不光能几条小河抱着它走路,竟也能抱着它跳过那几条小河沟。
过了那几条小河沟,翻过一个小山岗,霍小山便看到了在草地上吃着猪草的猪群,猪群不远一个老头嘴里叼着铜烟袋锅坐在小马扎上,那就是老把头了。一只大黑狗趴在他的脚下。那狗看到霍小山便蹿了起来,摇着尾巴向他跑来,跑到跟前就往霍小山怀里扑。霍小山躲闪着,抱紧了那见到狗吓得直往他怀里拱的小猪。
“去,奔儿喽儿!,今天可没有给你带好吃的。”
奔喽是黑龙江人对狗的一种通称,意为奔儿头,也就是书面用语里所说的额头,有喜欢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