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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默今天不开心,很不开心,他听说长安新开了一家店,里面卖一种叫叉骨的东西,非常非常好吃,就决定去尝一尝。然而到了李氏炸鸡店门前,发现排了五个长长的队伍,每条队伍都有好几十人在等,程处默和他老爹程咬金一样,暴脾气,没耐心,就直接插队去买鸡叉骨,没想到那个叫做张余的混蛋不卖给他,因为他没排队。
程处默怒了:“老子吃东西从来连钱都不给,你还让老子排队,逗你爷玩呢?”于是乎,他一巴掌把张余给扇飞,然后开始砸店,事实证明,砸店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至少让他不愉快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了。
不过当他砸得正爽的时候,店主来了,店主是个十四岁的小屁孩,一来就大言不惭地说看自己不爽,还骂自己是狗熊,很好,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种不怕死的家伙了,他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骚年,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混世魔王的传人。
于是两个人就打了起来,不过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四的骚年真的好厉害,反应速度和攻击速度都很快,力气也大得出奇,好在这骚年似乎不太会打架,不然自己还真有可能**沟里翻船。
两人打了一会儿,程处默渐渐占了上风,用胳膊锁住李浩的脖子,咧嘴露出满口大白牙,得意无比地道:“怎么样,认不认输,认输的话就跪下磕头叫爷爷,爷爷便饶了你!哈哈……”
“想得美!狗熊!”李浩倔脾气上来了,拼命去扳他胳膊,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嘿,不识相的东西!”程处默怒哼一声,加大力气,李浩顿时感觉气都喘不上来了,拼命挣扎。
“叫爷爷!快叫爷爷……”程处默大声喝叫。
就在他得意非凡的时候,忽然感觉下身一阵钻心之痛,立刻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松开了李浩,当他松开李浩的时候,周围所有人才知道原因,只见李浩的右手正抓住程处默的**,那是一个极度羞耻的姿势,要多羞耻有多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