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村庄里一片繁忙,雪刚刚开化,事情不多,但是威廉下达的命令却需要他们执行。
威廉也在四十二名士兵中挑选了四名扈从,并且花费了三百多枚银币将他们武装起来,包括马匹,骑枪,锁甲,他们都装备上来说,已经能够和一名骑士相比。
他们分别是图斯,维达尔,马科,杜文斯,这四个人是威廉精心挑选,从这些士兵中挑选的佼佼者。
不仅如此,威廉还在剩下的士兵中挑选出了两名最优秀的士兵,作为队长,一名叫科科,另一名叫克夫。
科科和克夫不但需要训练长枪的技术,还需要学习如何指挥这些士兵,他当然没有这方面发天赋,威廉只好亲自操刀,按照记忆指挥了一下。
其实也并不难,三十八人的队伍还没那么难以指挥,就是让他们坚守,刺出之类的口令,在前进的时候吹响嘴里的勺子,让士兵的脚步和哨子重叠。
所以说,经过了许久的训练之后,他们也熟悉的如何指挥这些士兵。
一个季度的训练,使扈从们学会了骑乘战马,并且能够不太生疏的使用骑枪和长剑。
威廉诺文和斡里木也都换了一身铠甲,从原来的半身锁甲换成了全身锁甲,除了面部全部包裹在锁甲中。
这种锁甲从背部开口,人可以从这里将其穿戴,威廉在里面还配置了一件能够护住整个上身的皮甲,防护力远超之前的半身锁甲。
而他之前的那件半身锁甲也就淘汰给了那四名扈从,斡里木跟诺文也花了不少的钱,各武装了两名扈从。
秋收如火如荼发进行着,就在秋收结束的前一天,奔腾的战马踏破了村庄的宁静,带来的是柯莫斯男爵的征召令,除了威廉,还有诺文和斡里木的召集令。
威廉必须在三天内带着不少于三十名轻步兵来履行对男爵的义务,而诺文和斡里木则是需要带领二十名轻步兵,这意味着威廉除了那些已经武装过的士兵之外,还需要在不进行脱产训练的农奴中挑选十二名士兵,毕竟这四十二名职业士兵中还有诺文和斡里木的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