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斯滕斯的说法让那名大汉一愣,他把两手的拳头捏的嘎嘎响,“哦?就你这样子?你可知道能分到这里的,可都是犯了重罪,不能大赦的罪犯?就你这小身板,能干什么坏事?最多不过是睡了哪家贵族老爷的小丫头吧,啊?”
大汉的话在两人周围引起一阵发笑,这些人都在听着加斯滕斯的回话,关注着这个新加入的,与他们格格不入的人。
加斯滕斯把包放在一旁的地上,开始脱衣服,他一边脱,一边毫不畏惧的反问。
“那你呢,大个?你干了什么?”
“切,老子干过土匪,手上几十条人命,你他妈——”
说话的大个说了一半突然停下了。虽然他一直管加斯滕斯叫小白脸,可客观的说,加斯滕斯的身体并不孱弱。长年累月的务农和小半年的矿工生活,还有始终坚持锻炼的意识,让加斯腾斯同样有着较为发达的肌肉。不过,那大汉停下说话,倒不是因为看到了加斯滕斯的肌肉,而是看到了加斯滕斯左胸口的伤疤。
那是刚刚结痂,还没有完全长好的烙铁痕迹,粉色的嫩肉、黄色的痂壳、黑色的余烬,构成了一个有些扭曲而丑陋的“死”字。那是只有最凶狠的重罪犯才能得到的待遇,一旦被捕就会被烙在胸口的印记,表明这个人是必死之人,不能赦免,不能减罪。
“我手上没有人命,可这个世界上很多人害怕我,他们不想让我活着。”
加斯滕斯还是那副平静的样子,他从地上拿起外套,又穿了回去。不远处那些士官正看着他这边的冲突,见他把目光扫过去,纷纷避开了他的视线。加斯滕斯周围的士兵也看到了那个伤疤,他们低声私语,看向加斯滕斯的目光不再轻蔑。
那壮汉这时才缓过神来,他清了清嗓子,伸手锤在了加斯滕斯完好的胸膛上。
“不错,你很厉害。这个烙印只有我们的老大才有,我都没有。我叫大伊万,全名是伊万·沃伦,原来是个农奴,杀了一个贵族,就跑出来当了土匪,最后变成了死刑犯。你呢,你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