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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章 夜入张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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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祖父签契约把囡囡卖了?”真是不可思议,他有这权力么?这契约有效吗?志文向郑三提出了他的疑惑。

郑三表示,他们和伯祖父一家没有分家,老头做为一家之主,是有权力将囡囡卖掉的,那份契约他看过了,没有问题,就算去县衙,县太爷也不会帮他们家的。

郑三不但识字,还在城里厮混了些年头,见识要比一般的庄户汉子高许多,志文用后世的思维来看待这件事,自然是行不通的。

最大的嫌疑还是郑四,志文暗道,怕是他从中做的鬼吧,这街上的巧遇就很值得怀疑。

志文却不知自己的想法与真相很接近了。

郑四从莫管事手中拿到契约后,的确找人给他念了一遍,知道莫管事是要买郑家四个丫头,其中包括自家闺女和囡囡。

那天连哄带骗地让老头摁了手印之后,郑四却并没有急着去找莫管事,他知道囡囡不在的话,莫管事肯定不认账,这事儿得黄。

郑四不由暗恨郑三精明,那娘三儿住在哪儿,竟是压根没有露过半点口风,只能成天没头苍蝇一样在街上转悠,指望撞个大运,遇上志文娘和囡囡。

今天下午,郑三去土地庙辞行的时候,郑四还在街上瞎逛,没成想就让他遇见了出来买水囊的志文娘和囡囡。

虽然知道这个三嫂不待见自己,郑四还是硬着头皮上前搭话,三言两语就从志文娘口中套出了郑三居然正在土地庙,当即花言巧语地跟志文娘说,三哥一家对他们实在太好了,请三嫂一定赏个脸去趟土地庙,好让他们一大家子表示下感谢,把志文娘和囡囡骗到了土地庙里。

随即饭都顾不上吃一口,郑四匆匆跑到张家大院,找到莫管事,把怀中那张契约递了出去。

莫管事接在手中,笑了笑,“你还挺巧,过了今晚,我们可就全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