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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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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小路呦通呀通我家……我家住在呦南呀南山下……

山下土肥呦地呀地五亩啊……五亩良田呦种点啥……”林森一边唱着自己改编过的歌,一边乐颠颠的朝家里走去,原本难走的山路在他眼里都变得可爱了起来,甚至还有心情时不时停下来看一下周围的原始美景。

他没法心情不好,背后沉甸甸的物资让他有了足够的底气,这代表的不仅是这一趟的丰厚收获,更是一条填饱肚子的财路,而手里刚从陷阱中找到的野鸡和野兔,则可以给他增加许多油水,好好开开荤了。

回到那破茅草屋里,林森先小心的把粮缸收拾干净,把所有粮食一粒不剩的都塞了进去,然后找来一块足够重的石头把缸盖压好,这才转头开始处理手中的野味。

他对填满粮缸这事已经变成一种执念了,只有差点饿死过的人才能真切的明白这种执念。

野鸡的处理简单粗暴,一斧子把脑袋砍下来,收拾干净后小心的抹点盐巴上去,再用荷叶把它整个裹起来,最后找了些泥巴来糊上一层,往火堆里一丢就算完事了。

被绑了个四脚朝天的兔子,就算是暂时逃过了一劫,可以到旁边去享受它最后的时光了,不过早晚它这一斧子是跑不了的。

别跟林森说“兔兔辣么可爱,你为什么要吃兔兔?”,真有个妹子跑来跟林森这么说,他肯定先确定下对方是不是兔子精变得,然后就不客气的打晕了扛回家。

温饱问题解决了,难免就有些那方面的需求啊,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能碰到个母的那还不得抓紧机会。

至于两个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虽然有了一些银钱傍身,可那连几两香料都换不到,其他的追求就差的更远了。

而且之前差点饿死的窘境总在时刻提醒着他,让他忍不住对自己抠门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计着用,能省一点是一点啊,下一次抓到猎物还不一定是什么时候呢,可不敢随便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