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程怀玉走了以后,林森有些恋恋不舍的收回了目光,继续忙活着找银子。这些雕件虽然个头都不大,可价值都不算低,而东市这边又从来不缺勋贵家人,用金银交易的相对就多了一些。
毕竟有身份的人出来逛个街,不能没事就拉着几车铜钱跟在后面吧,倒不是他们出不起那个人工,关键是有点丢份啊,肯定不如用金银来得潇洒有范。
而有了刚才那波人的带动,现场这些人购买的热情一直比较高,也是林森弄出来的这些东西占了一个题材新颖的优势。
而对这些有钱有闲的人来说,新奇特的东西才是他们想要追求的对象,才能凸显出他们的与众不同来,自然对林森做出的这些东西比较追捧。再加上都是差不多层次的人,彼此一个看一个,不想被其他人鄙视了,买起来就不想落于人后了。
想想你的对头跑酒楼里拿出以个新鲜题材的物件来跟人显摆,周围是一片如云的马屁声,面子赚的这叫一个足,再看自己手中的东西都是烂大街的玩意,也就材质比人好点而已,这不就让人狠狠的落了面子了吗。这样的情形能让它发生吗?那肯定不能啊,那就买呗。
考虑到这帮人的心理,林森手头那最后几件玩意都没有降价,要不怎么能让这帮人花钱花的快意呢。
赶在天黑之前,林森手头这些东西就被抢购一空了,毕竟就只有一根金丝楠木而已,哪怕连下脚料都没浪费了,也打造不出太多东西来,尤其是那些大件又格外的废料子。
不过这大大小小几十件东西带回来的利润可着实丰厚的很,足足几百贯银钱落袋,林森首次油然而生了一种财大气粗的感觉,不过同时免不了也会有种怕被人抢了的担心。
来长安城一趟可是不容易,这又发了一笔狠的,忍不住内心有些膨胀的林森,二话不说就收了摊子准备去体会下当大爷的感觉。不过走了两步,林森迟疑了一下,还是回来老老实实的把背架带上了,这才感觉自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