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一盘煮肉端上来了。
方基石与小女孩河莲两人,一边啃着烙饼一边吃着肉。
河莲先还是很斯文的,注意形象,不敢大吃大喝。可她从长这么大,还没有如此痛快地吃过肉。加上肉很好吃,自然就露出了一个孩子贪馋的本性,不顾一切地吃了起来。
见河莲的那个吃相,方基石都心疼得不忍心打断。可考虑到她吃多了反而适得其反,不得不骗她道:“还有鸡呢?鸡比肉更好吃!”
河莲听了,当即就不吃了。
她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丢人了。赶紧抬起手臂,用衣袖擦了擦嘴巴。
她的衣袖上,顿时油光一片。
“以后天天有肉吃,有鸡吃!知道么?”方基石说着,朝着河莲点点头。
他对这个聪明的小女孩,感到很满意。
又过了一会儿,一只红烧整鸡端上来了。
方基石撕下一只鸡腿递给河莲,让她吃。河莲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在贪馋的作用下,还是接过来吃了起来。
他自己并没有吃鸡,只是把盘中的肉给吃了。肉的油性大,他怕河莲吃了拉肚子,反而害了人家。
吃完肉,用烙饼擦了一下盘子中的油汁,再把烙饼吃了下去。
河莲先是馋猫一般地吃着鸡腿,结果!一会儿之后就再也吃不下去了。她的肚子饱了,也觉得太油腻了,咽不下去。
“给你吃!”河莲把她啃过的鸡腿递了过来,让方基石吃。
方基石看着那已经啃过的鸡腿,本能地觉得恶心。可是?觉得河莲并没有恶意,而是舍不得扔,才给他吃的。
看着河莲一副认真地样子,他只得接过来,啃了起来。
河莲看着他把剩下的鸡腿吃了,很满意。
不说在古代了,就是在现代社会,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也一样是这样的,一家人吃着别人吃过的食物,一人一口。虽然不卫生,却是满满地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