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夜晚,李自成一个人坐在床榻之上,后背靠在墙壁上,房间里明亮非常,光线毫不输白天。此时,李自成倚靠在床榻上,薄被上放着几本账册,凌乱在各处,他的手里也有一本,缓缓翻阅,嘴里还在念念有词:“MD,历史上的李自成要么是一个傻X,要么就是一个神经病,榆中县虽只是临洮府的一个小县城,但也有不少的富户啊。”
“娘的,从这些人家里抄没的金银珠宝、粮食作物,足够招兵买马之用,收揽手下几千号人,毫不是问题。非要投靠什么王佐桂,什么不沾泥张存孟,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看完账册的最后一页,李自成随意的将其丢在**,与其他的账册混合在一起,眼冒精光,兴奋地说道:“奶奶的腿,既然有这样的实力与资本,老子可不愿意屈居人下,像历史上的那个李自成那般傻B。老子要单干,拉起一支属于自己的队伍,以榆中城为中心,向四周发展,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比投靠王佐桂、张存孟强多了。神经病才会干那种傻X的事情,非要找个人当主子。”
一时间,李自成越说越激动,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脸色变得比翻书还快,这不,随即眼里的光芒愈发的炽盛,喃喃道:“后天的万人大会结束之后,就可以用这些银子招兵买马,用这些粮食养兵。嘿嘿...真是他娘的赶到了好时候,时机刚刚好,这些恶霸流氓,无良商家与地主,刚刚将粮食收上来,我就来了一个坐收渔翁之利,省得再割麦子了。”
越想越兴奋,越想思路越开阔,暗道:“就按照先前想的那么做,利用这个万人大会,打出我李自成的名声,获取民意。如此一来,招兵买马才能更顺利,才会有更多的人加入我的麾下。不出半年,就能整出三四千的部队来。娘的,到了那个时候,地盘不就可以扩充到现在的几十倍,整个临洮府不就是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