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佳·图海(?—1681年)原为费莫氏,字麟洲,隶满洲正黄旗。父穆哈达,世居绥芬河。顺治二年(1645年),自笔帖式历国史院侍读。顺治八年(1651年),擢内秘书院学士,迁弘文院大学士、议政大臣。顺治十二年(1655年),加太子太保,摄刑部尚书事,后因事夺官。
康熙帝即位,起授正黄旗满洲都统。康熙六年(1667年),复为弘文院大学士,加世职一等轻车都尉,充《世祖实录》总裁官。康熙九年(1670年),改中和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康熙十三年(1674年),随信郡王鄂札平定察哈尔叛乱。康熙十五年(1676年),以抚远大将军同周昌降服王辅臣,征讨吴三桂,封三等公。康熙二十年(1681年),以疾征还,卒谥文襄,赠少保兼太子太傅。雍正初,追赠一等忠达公,配享太庙。
大起大落
图海早年天资忠悫,性情敦笃。初任笔贴式加员外郎衔。
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改任内国史馆侍读,五月,兼任明史纂修官。这一年,与图海同时被提为国史馆侍读的有五人,被提为明史纂修官的有九人。
顺治八年(1651年)二月,图海背着史书跟从顺治帝到南苑,顺治帝见他举止稳重,“欲重用之”,恐别人不服,就对众人说:“这个中书举止异常,应当依法处置。”众人都以图海无罪为他求情,顺治帝说:“不然,立刻让他担任卿相,才可以满足他的愿望。”因此,立即授予他内秘书院学士。
顺治十年(1653年),图海被晋升为弘文院大学士,列议政大臣,参与机务。
顺治十二年(1655年)二月,因恪勤职守,加太子太保。五月,兼管刑部尚书事。次年考满,加少保,萌一子入监读书。可以说,正是由于顺治帝的赏识提拔,图海才迅速成为朝中的股肱大臣。后来顺治帝也说:“图海原系白身,朕破格优擢,任用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