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刘郧如此夸赞,孔玉玲倒有几分不好意思,她能这么快学会,除了自身的天赋出众之外,还与她的成长环境有关,自小受到基督教会的熏陶,唱诗赞美主,可是所有教会人员的必修课。
大小姐对刘郧大为改观,这厮算不上帅气,确也算得上博学多才,不但是机械学博士,还会创作歌曲,举止气度超凡脱俗,如果嫁给他还算好吧,她首次同意他老爹的看法,看人的眼光确实有一套。
幸好孔玉玲还不知道,刘郧这厮的博士证根本是假的,“样样红”的歌曲是剽窃的,所谓超凡脱俗,不过是多见了些世面,否则也不知道大小姐,会不会学习她的小妹子,摸出手枪打死这厮。
想着想着,一朵红云飞上了大小姐的脸庞,一种微妙而尴尬的氛围,在刘郧与孔玉玲之间不断的蔓延,刘博士也晕了,孔大小姐该不是已经知道,孔财神有意招他做女婿吧,这个误会可大了。
就在刘郧准备干咳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银铃般的声音,“我找了大半天了,原来你们在这里啊”。
原来是庞语嫣,是来通知大家准备早餐的,看着刘郧与大小姐的不自然,略略一想,就恍然大悟了,连忙退了两步,很歉意的说,“对不起啊,我,没打扰到你们——”。
“没事”,刘郧与孔大小姐异口同声,不料刚出口就察觉不对了,相望一眼,这下脸丢大了,俩人赶忙转过身去想对策。
“你们真的——”,似乎都在怪她,庞语嫣有些想哭。
闹大了,孔大小姐连忙拉着庞语嫣,摸着她的脑袋,微笑着说,“哈哈,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在湖边散了一下步,刘大哥总说他的歌声很好,非要拉着我来欣赏,嗯,确实太难听了”。
刘郧直翻白眼,庞语嫣似懂非懂的回答,“哦,是这样啊”。
孔大小姐就拉着庞语嫣,低声笑语的往回走,都赖得理睬某个烂歌王了,而刘郧也只好摸着鼻子,远远地落在后面,要不是实在肚子饿了,真的很想再去跑几圈,女人真是麻烦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