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两银子,可以说是把中午吃饭时花出去的钱都赚回来了,还多出来一两呢!
凌云看了看手里的银子,不禁对众人感叹道:“以前读书时,看到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之前我不信,但是现在我信了。”
虽说这三两银子还远远谈不上“黄金屋”的这个层次,但是这毕竟是凌云利用书里学到的知识,赚到的人生中的第一笔钱,不由得要感慨一下。
众人齐齐点头表示赞同,李虎更是在畅想着未来,说道:“照这个速度,一个下午三两,一天六两,一个月就是一百八十两,一年下来就是两千多两啊!我的天哪!”
众人听完后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就算是两千两好了,什么概念?之前说过,金朝的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九百块,那一年下来就是现在的一百八十万,这个收入在金朝来说,那已经算是富豪级别了,毕竟那个时候是农耕时代,个人能一年收入这么多的,没有几个。
就算是凌云的老爹凌禹,一年也才三百两左右而已。
不过凌云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哪里有这么容易,这是因为现在这个东西刚出来,大家觉得新鲜,而且现在正值节日,人多,这才卖的多,等过了这几天,可就没有今天这么好的行情了。”
大家想想觉得也是,就是图个新鲜劲儿,等这个新鲜劲儿过去了,真正用的到这种弓的,也就是几个猎户,可是就一个永宁城,再加周边的村子来说,能有几个猎户,再说,猎户也不可能每天都来买弓,要是这摊主做的弓质量不错,说不定能用上好几年呢,这摊主要是想靠这样发家致富,那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钱到手了,凌云觉得自己也算有点本钱了,这几天再看看,如果有什么可以发展的,把这些钱当本钱去进货,再把进来的货卖出去,赚个差价也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