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锋郎这回赶的镖是十几本账本。
并不是金银财宝。
是赶往京城的, 他一个平头老百姓,不知道是什么用处,只知道这趟镖的价值很高, 是送给京城里一名达官贵人。
一开始是风平浪静,十几个人赶镖, 走得也相当快,除了必要的的吃饭睡觉, 其他都在赶路。
周锋郎吃饭的时候老是拿着本书看,几个伙计和他混熟了,便笑道:“周哥也识字?听说二郎高中了秀才, 弟弟有学识就是好呀,还能教你识字。”
周锋郎笑道:“我媳妇也识字,他还能写书呢。”
几名伙计听说他特别宠媳妇, 一说起自己的妻子, 总是十分自豪, 如今还告诉了大伙儿他喜欢还识字。
仿佛是因为媳妇识字能写书, 如今让他耳濡目染也能看书似的, 像是在炫耀或是在比较,让别人知道他媳妇多么好,谁的媳妇也比不上。
伙计们连忙说了几句好话, 顺势夸赞起来奚容,又问:“可是看了什么好看的杂记?”
“不是。”
他还认不得那么多的字,看的是图文。
当然也不是什么正经书。
这本书贵得很, 画得精细,卖得隐秘, 是在离开家里之前偷偷买的, 从来不敢在奚容面前看。
一般只要在家里根本没有一刻在自己待着、更没有一点看书的时间, 除了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稍微有些空闲,真恨不得全部和奚容在亲亲贴贴,哪里还想起看什么书。
再说了,这种书怎么能让奚容看见?
这等私密肮脏之书,只能是没人的时候独自研习,若是被奚容看见,一是会脏了奚容漂亮的眼睛,二是若是奚容发现他这种事都不会可能会对他有些看法。
趁这回赶镖在外加紧研习,到时候拿了三十辆银子上山过年,一整个冬天都可以和奚容腻在一块。
书上画得精细,他铭记于心,待见到了奚容再慢慢与人一同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