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林爱华的处理结果下来了,跟苏清梨猜测的一样,要坐几十年的牢。
沈城听说这个消息后,马不停蹄地从镇上回来了,他回来后,就想让苏清梨搬到他新盖的房子里。
苏清梨没答应他,毕竟她一个人住惯了,她又有随身空间在,还是自己住比较方便。
而且对于原主这个生物学上的父亲,她也没什么感情.....
所以如果住在一起,肯定尴尬啊!
沈城没办法了,出于担心她的安全,就找人把苏清梨这里的门换了新的,还送了一条小土狗给她看家。
小狗才一个月大,看样子应该刚断奶没多久。
小家伙丑萌丑萌的,苏清梨既喜欢又嫌弃,这么小的狗能干什么啊?
恐怕是还需要她照顾吧?
不过,她自从来到了村子里,就没见谁家养狗,估计可能是因为现在粮食太珍贵了!
“喜欢吗?这只狗崽子是我从镇上一个朋友家里抱来的。”沈城摸摸了小狗的脑袋,其实他原本是想找一只大狗给闺女看家的。
可也不知怎么了,看见这小狗崽子他就走不动道了。
突然,感觉这小东西毛茸茸的,还挺好看的,想着闺女肯定喜欢,就厚着脸皮给要来了。
“谢谢,这小狗我收下了。”苏清梨向来对毛茸茸的小家伙毫无抵抗力,小狗崽子实在是爱不释手啊!
只不过她不知道该怎么养这么小的狗,但想了想,她有灵泉水,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养活这只小狗崽子吧?
看见这只小狗,她就想起自己之前养的那只狼崽子,这么一看狼的幼崽跟狗崽子区别还是很大的。
用苏清梨这个颜控的眼光来看,狼崽确实要比狗崽子好看很多。
“不用客气,你喜欢就好,中午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沈城心里美滋滋的,看来这回没办错事啊。
他心里琢磨着做几道新学的菜,给闺女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