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松说:“一开始,我真的只想种田。”
“嗤——”小猫咪甩尾巴,给高长松一个傲娇的小眼神。
乌云趴在阳光下,伸懒腰、活动筋骨,拉成一长条再缩回来,对高长松嗤之以鼻:“东洲的酒水是怎么回事。”
高长松没想到乌云从这么久以前开始扒,哽塞一会儿后道:“还不是为了挣钱。”
“粮食种多了可以转化为酒,酒能卖钱,否则哪来钱养大娘二娘三娘跟你们呢?”
还挺理直气壮的,他挖第一桶金,也不是为了自己啊。
驩头连连点头。
他从说书先生那听过高十二郎的丰功伟绩,从此对阿爷的崇拜更上一层楼,在他身边跟前跟后。
别说他这么多年了没长进,驩头一族能活成百上千年,在他们族群中他还是个幼崽。
且他本来就又乖又呆的,其他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小时候没少被高翠兰折腾,会附和高长松也很正常。
乌云就不同了,他翻个白眼对驩头道:“你个呆子,十二郎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他又对高长松问:“那你怎么就写传奇故事呢?”
高长松挺起胸膛理直气壮道:“那我不是写的,我只是提供灵感罢了。”
乌云道:“还不是你写的,市面上的套路,不都是你那儿传出来的?”
高长松:。
怎么说呢,谁叫他有一颗现代人的头脑,脑海中有无数来自后世的先进思想,他觉得理所当然的道理,套路玩烂的小说,都是一代一代人积累凝练出来的,这些凝练过的材料回到古代,在经过水土不服的磨合后,终于在这片非古非今的神秘土壤上生根发芽。
这也多亏了是在神话中的东洲啊,人们的接受能力远比传统古人来的更多。
东洲文娱发展,既是他成就了东洲,也是东洲成就了他,这在大唐,是万万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