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伙人一共有三个,都是些社会混子。
他们吊儿郎当,游手好闲,找不到什么正经工作,连付出体力劳动都不愿意,倒是心里法制意识淡薄,不知怎么的就想到要用写在刑法上的手段来赚快钱。
起先只是打点山鸡野猪,后来发展到打梅花鹿,到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眼睛瞄向了金钱豹、猞猁和亚洲黑熊,拿着皮子和各种部位去跟卖枪给他们的人换钱。
干了几个月,尝到了甜头,几人每周进山两次。
这天正好是进山的日子,因为有点事耽搁了,所以来得格外晚。
走出两公里,领头的林杰突然停下脚步,朝树根底下指了指。
“是什么?”弟弟林正浩凑近来看。
“说不准,像豹子。”林杰压低声音。他蹲下来,拨开草丛,把手掌和那爪印比了比,眼睛就不由自主地瞪大了:“乖乖,这玩意得多大啊,我就没见过这么大的豹子。”
一直没说话的谢永福这时才闷闷地说:“怕不是个老虎。”
林正浩摇摇头:“山里多久没见着老虎了……要真有老虎才是发大财了,前些天人家问有没有虎骨,开价一根就十万块,到时候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走,再往前去点瞅瞅,咱们三杆枪,就是熊瞎子也够它喝一壶。”
他们一路往前搜索,发现雪地里脚印断断续续的,时大时小,不知道是不是带着崽子。
就这么搜过三公里,林正浩猛地一拉哥哥的衣服。“看那!”
林杰狐疑地举起望远镜一看,嘿,还真是老虎。
因为在缓坡上,老虎在雪地里非常醒目,离他们有差不多四百多米远。风从那头呼呼往三个人脸上吹,再加上白色的衣服和出发前喷的气味剂,母老虎专心致志地在给小老虎舔毛,小的拿后腿挠耳朵,看起来挺安逸,全然没发现有人在靠近。
这可是野生东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