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的灾害,让大明在小康十七十八年只能选择保守应对一切非必要挑战。
而进入小康十八年、也就是1680年之后,因为前面两年的大灾,朝廷还要继续减税。只不过不是全国范围减税了,只针对前两年灾情特别严重的省份,继续延免一年。而受灾不那么严重的省份,这一年开始已经必须纳粮了。
但如此也没能让朝廷的府库重新充盈起来,征收进来的粮食,只够刚好平进平出维持官粮役粮军粮的开支。
只能说,连续两年全国性范围的大灾,至少还需要灾后再休养生息两年,才能勉强缓过气来。
1681年,小康十九年,全国终于全面恢复了正常赋税,开始把前些年少了一大半的常平仓重新增持库存,但也没法恢复到连续两年大灾之前的水平,这时候也就没有足够的军粮发动数千里的远征。
1682年,小康二十年,总算遇到了一个还算风调雨顺的年景。朝廷也趁着难得的“谷贱伤农”倾向,加大力度出钱收购余粮,总算一鼓作气把常平仓恢复到了正常水平。
不过代价则是朝廷的金银铜钱支出非常多,当初十一年前打下马尼拉时从西班牙人那里抢来的金银余额,基本上都在这波全国大灾后的重建储粮中花光了。
当然这样惠民仁政的举措,对于收拢民心,争取百姓对大明的向心力,以及强化上上下下对于变法改革的支持力度,都是非常有好处的。
朱树人钱虽然花了,但他的各项立法和改革进度却大大加快了,原本觉得需要五年的《垄断法》立法,最后在三年内就完成了。而如今第五年,已经把《大明民律》的主体修得差不多了,比原计划还早了三四年。
天下百姓对于大明军队的支持力度也提升了不少。军队的荣誉感也与日俱增,原本因为大规模战事结束已经多年,新一代成长起来的年轻士兵并没有当初灭清战争中刀头舐血老兵的士气和军纪、胆略。